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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公告
大连凯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(二期工程)5000t/a DMB-1混合碳六烯产品项目
发布时间:2023/08/22
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要求,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。


一、项目概况

项目名称:大连凯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(二期工程)5000t/a DMB-1混合碳六烯产品项目

建设单位:大连凯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
地理位置:辽宁省大连松木岛化工产业开发区经六路(大连凯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状厂区西侧)

项目性质:扩建

建设内容:本项目为凯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二期工程,属于化工改扩建项目,主要生产DMB-1混合碳六烯产品。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0m2,规划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158.2m2,总建筑面积1996.4m2。项目以丙烯为原料,经催化二聚制备以DMB-1为主含量的混合碳六烯产品,设计DMB-1混合碳六烯产品产能为5000t/a。本项目主要配套大连凯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t/a DMB系列产品。


二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大连凯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徐海珍 0411-87517111-8039

邮箱:xuhaizhen@chemphy.com

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

单位名称:大连益驰思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
联系人:王工、 18698621259
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,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上。

网址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
五、提交公共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,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

六、公示期限

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

七、其他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规定,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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